王小华律师
王小华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丰台区专职律师
13031028326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北京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9:00-22:59)

咨询我
09:00-22:59

离婚时,我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帮助吗?

作者:王小华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7日分类:离婚财产浏览:13次举报
2026-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生活困难包括:没有住房、身患重病、残疾、无收入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帮助形式可以是金钱、房屋居住权、所有权等。这是夫妻扶养义务的延续,体现人道主义,不以对方有没有过错为条件。只要你确实困难,对方有能力,就可以主张。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如果离婚后你生活困难,你可以向对方提出帮助请求,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王小华律师,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现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1110120********59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