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公司不能随意克扣,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第一,绩效考核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告知员工;第二,考核标准明确、客观、合理;第三,考核结果真实、公平,有事实依据;第四,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仅凭主观评价、领导好恶扣绩效,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绩效工资标准,公司必须按约定发放,变更需协商一致。很多公司实行“末位扣分扣钱”,这是违法的。
员工对绩效扣罚有异议,可书面提出,公司拒不改正,员工可以克扣工资为由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发绩效。证据包括:绩效制度、考核表、工资条、聊天记录、工作成果等。绩效工资是工资的一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公司无权任意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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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