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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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免费搭车)发生事故,驾驶人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王小华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0日分类:交通事故浏览:16次举报
2026-04-10

  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免费搭载亲友、同事的行为,发生事故后,驾驶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依法减轻责任。法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即驾驶人免费搭车,不能免除安全驾驶义务,因驾驶人过错导致事故,需赔偿乘车人损失,但可酌情减少赔偿比例(一般减少10%至30%);若乘车人自身有过错(如干扰驾驶),可进一步减轻驾驶人责任;若驾驶人存在酒驾、逃逸、故意肇事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责任,全额赔偿。好意同乘体现友善互助,驾驶人搭载他人时,务必谨慎驾驶,确保安全,避免因好心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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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现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1110120********59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