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靳菊春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2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XX公司向XX公司购买口罩机,XX公司不具备生产能力,向C公司采购。后因为货款没有到位,C公司起诉XX公司和XX公司,要求XX公司与XX公司一起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供应的口罩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一直未完成调试。在接受XX公司的委托之后,笔者着重从合同相对性角度进行抗辩,最终经过庭审和补充举证,以及提交答辩状,代理词,法院判决驳回对XX公司的起诉。
二、律师点评
作为被告不可怕,但是一定要积极应诉,首先要关注15天的举证期限,有些法院是看中举证期限的,若过了举证期间,自己不利。其次也要留足充分的时间,给律师研究应诉思路,整理证据,撰写书面的答辩材料。
三、意见及建议
市场中,交易行为每天都在发生,风险无处不在。笔者建议大家尽量签订书面的合同,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在对方发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尽量留下文字的聊天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