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磊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39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原被告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约定,约定女孩跟随女方,男方需协助女方办理过户及孩子更名手续。后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故女方诉至法院。
2、办案小结:这个案子涉及离婚后的孩子户口迁移及孩子更改姓氏的问题。这种问题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因为现实中很多情况下,转户及更改姓氏必须有另一方的配合才可以。想要把离婚协议中转户及更改姓氏的约定付诸现实一定要记得加注另一方不依约履行的限制性条款,诸如;违约金之类的,这样才具有现实的约束力,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