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而本条款规定的“分居”,要求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
那么,法院如果认定夫妻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一般仅凭一方口述,而另一方否认,是很难认可的。
需要举证一方提供一定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如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小区物业的证明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要审查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双方是否有和好可能等综合因素,来认定婚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而感情不和“分居”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夫妻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
有的夫妻在分居之前会先写一份分居协议书,这样可以对自身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保护,同时也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这个分居协议书要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实践中,可以将分居协议书看作出特殊的合同,此时就必须要满足《合同法》中的相关要求,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而具体在签订分居协议书的时候,也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这样书写出来的分居协议书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每对夫妻的婚姻状况都不一样,所以每一份分居协议书的内容也不一样。当事人如需要,应根据自己的情况起草分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