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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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吗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227人看过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父母给孩子买房,父母所持有的付款收据就可以作为赠与证明。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因是为子女购买,所以购房款收据上记载的应当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据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证明该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证明购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这就能表明是父母赠与孩子的,属于赠与行为。此外父母给孩子买房,是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要是登记在父母名下,那就不是对孩子的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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