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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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谈女方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要求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543人看过

成都网友来问:我是女方,离婚2年了,孩子之前协议离婚给男方抚养,但是这两年男方过的不好,收入也低,孩子的环境受到影响,和男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被拒绝,想咨询陈律师,我如何争取指的抚养权变更呢?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吗


如果是父母双方对变更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不论是口头变更或书面变更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就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如下事实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另外成都孩子抚养权纠纷律师要提示一下,一般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应当在1年以后再提出变更申请,这样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才会更大。

离婚律师谈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包括: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目前依据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

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子女提出要和另一方生活时候,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若双方经协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达成一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变更抚养权是重大人身关系变更,出于谨慎考虑,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然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该诉讼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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