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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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抚养权纠纷律师: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法院判决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597人看过

针对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的问题,由成都律师为大家解答。

  1、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给予孩子更细致、体贴的照顾;

  2、如孩子已经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年龄较大的,而男方未做绝育手术,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会大些;

  3、孩子的生活现状,如果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形成较为稳定的成长环境,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去改变现状,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如男女双方在抚养条件上差距不大,但是因男方存在过错或者不良嗜好等,比如家庭暴力、有赌博、酗酒等恶习,法院考虑到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会大些;

  5、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但女方更有时间照顾孩子,比如说从事教育等行业,那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怎样

下面我将针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根据《婚姻法》,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第二、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四、2至10周岁的孩子,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第五、10周岁以上的孩子,则应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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