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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异近30年了,孩子被母亲要走抚养权,孩子已经36岁了,我因病离世,孩子有继承权吗?

2025-10-29
2025年10月29日 | 发布者:张小杰 | 点击:12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孩子作为您的亲生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您的财产。即使抚养权归母亲,这并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所以结论应该是孩子有权申请继承。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孩子作为您的亲生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您的财产。即使抚养权归母亲,这并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所以结论应该是孩子有权申请继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您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您的孩子作为您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在您去世后继承您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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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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