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杰,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
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李某。
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原告和被告离婚。2、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3、本
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和被告在工作中认识登记结婚,而后女儿出生,
婚后不久,原告即发现被告出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维护原
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同意离婚。
二、婚生女归被告李某抚养,原告徐某暂时不负
担孩子抚养费。
案件受理费共计 元,由原告徐某负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黄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