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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怎么写借条?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201人看过

在日常生活中,借款行为非常常见,相比于银行或其他主体间借贷关系成立时订立的完善、标准的借款合同,朋友间的借款往往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情感基础上,因此,双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最常见的行使就是借条。

但如果借条的内容过于简单,可能会导致借款金额、借款利息、还款日期等重要信息的认定存在困难,进而影响出借方主张权利。那么应当如何书写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条呢?

秦家泽律师团队认为,为完善地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借条应当写明以下几个方面:

1.准确的标题

应当明确记载标题为“借款合同”或“借条”,注意不要写为“欠条”。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借条”指的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是较为简单的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一种债务凭证,他仅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而无法直接体现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也可能存在于买卖、租赁甚至赔偿关系之中。

2.当事人基本信息

要清楚记载借款方及贷款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与身份证记载一致)、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记载的详细程度需要可以准确定位到合同主体。

3.借款的金额及利息

为防止笔误引发金额确定上的纠纷,应同时记载借款金额的大写形式及小写形式,明确币种,如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如约定利息,应当写明利率及利息计算方式。

4.借款的交付、还款、用途等信息

具体包括借款日期、借款交付方式、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借款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679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如采取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的,应注意书写收条证明交付行为的存在。

5.签字盖章

借贷双方应当在借条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借款人是夫妻的,夫妻双方均需签字,如一方主体是法人的,则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日期。

在借条上已有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未捺印不影响借条生效。

6.其他信息

为防止双方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纠纷,借条上应载明违约后果、争议解决方式及担保信息。如条件允许,可实现明确纠纷发生后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防止未来“送达难”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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