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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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号也能立案!立案可由律师代为查询身份信息!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0日|分类:私人律师 |2341人看过

不少当事人来咨询时都表示自己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也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是不是就不能起诉对方了?


实际并不是这样,依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被告必须准确、唯一,一般而言定义被告准确、唯一的证据就是身份证号(国家颁发,绝对不会重复),但是如果原告手里有对方的手机号、住址等等,也能确定其唯一性,并且,法院也提供相应的查询身份证号的途径:


我们以两项简单的法院通知说明上述法院查询身份证号:


一、2023年6月发布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法院这项公告中表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诉讼代理人等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对应案件管辖法院申请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的查询。”


所以说法院可以帮助查询对应人员的户籍信息,但是为了在帮助诉讼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达到平衡,法院对于查询户籍信息的原告有一定的要求,具体是: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每个案件要求的材料不同,具体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材料、证据材料等);


案件属于该院管辖范围(不是典型的刑事犯罪、行政行为);


只能查询户籍信息(不能查询手机号等通讯方式);


被查询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不详导致无法查询的(多个重名没有身份证号、地址的情况下难以确定是哪个具体人员)以及其他等。


二、河南高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这一法院通知也表明实践中法院可以进行被告身份证住所地址的查询服务,但同样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1、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与他人相区别,不会因为同名同姓而无法确定被告主体。


2、原告申请协助查询被告住所信息的,应当提供原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证明起诉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4、被告姓名及身份证号;


5、并如实填写《当事人住所信息查询申请表》。


也可以由律师申请协助查询被告住所信息的。


以上就是有关的身份证问题下如何起诉,可以看出,法院的角度只要能确定被告是唯一性的,就可以查询其户籍地址,以户籍地址作为东大地址】


作为送达地址,解决送达问题,从而成功开庭、判决。因此在实践交易中,要尽可能收集对方的身份证号,不必强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照片。如果没有身份证号,则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有需要咨询的人员,可以私信咨询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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