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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分享:买到了凶宅怎么办?能退房吗?定金能退吗?

作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6次举报

买房对于中国式家庭、中国式个人存在着重要意义。本期律师咨询分享带来的,是如果在购房中遇到“凶宅”,自己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购房后能否退款,未正式支付购房款只交了定金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卖家退还定金呢?


一、能否退房?


如果存在“凶宅”的情形,卖家没有事先披露,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基于购买到凶宅要求退房,在法律上的界定是基于合同成立存在重大问题而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具体可以适用的条款有《民法典》第147条有关“重大误解”的规定、第148条有关“欺诈”的规定,到底采用哪一种情形,需要结合购房时的具体情况判断。


“凶宅”并不属于法律定义,这是一种民间的定义,大概意思为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如自杀、凶杀死亡)的房屋。如何界定“非正常死亡”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多项实践案例,法院的态度是因病、意外(煤气泄漏等)造成的死亡,一般不属于“非正常死亡”的范畴。


在实践中,“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时间与卖家出手时间的间隔长短,也会影响法院对房屋能否退房的判断。


需要提示的是,这里的“凶宅”中“非正常死亡”的信息,必须是查明后确切属实的信息,不实信息、道听途说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真实信息。如果买方已经拿到了房产证,可以依据房产证到就近派出所进行调查,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则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


二、不退房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基于各种情形,买方退房可能会产生各种损失,这种情形下买方也可以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同时《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家明知自己的房屋中存在不利因素,事先没有披露,属于典型的隐瞒重要事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家在房价等实际损失之上进行赔偿,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三、定金能退吗?


如果房屋确实属于“凶宅”,那么买方可以要求卖家退还定金,并且因为违约方是卖家,所以卖家按照定金罚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买方购买到了凶宅,在法律上可以退房、退定金,其中最大的风险在于如何证明房屋属于“凶宅”,并且“凶宅”实际影响了自身的购买意愿。如果读者存在类似问题,可以私信留言问题进行咨询。


秦嘉泽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业务范围为:1.诉讼: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房产土地纠纷、离婚继承纠纷、债权债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