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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律师分享:债务纠纷常见问题快问快答

作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39次举报

一、债务纠纷有哪些类型?


债务纠纷一般分为民间借贷纠纷、金融机构借贷纠纷,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完全不同。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即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纠纷,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金融机构借贷纠纷主要是针对和金融机构(有牌照)的借贷纠纷,根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二、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


2020年8月20日之前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最高利息为24%,超出24%到36%的区间内属于自然之债,借款人可以归还也可以不归还,如果已经归还了借款人也不得要回。


超出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2020年8月20日之后受理,借款利息只有在4倍lpr之内才受法律保护。 


超出4倍lpr的部分,法律不保护、借款人已经偿还利息中大于4*LPR的部分,可诉讼主张退回。


三、能不能起诉借款人的妻子/丈夫一起要求还款?


答:如果能证明对方属于夫妻关系,可以先行起诉两方要求还款。但是起诉后法院未必会将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共债共签,即两个人都要在借条上签字。


如果借条上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那么就需要出借人证明借款人借到款后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这一点的举证难度非常高。如果借款人不能证明,那么债务就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以债务人个人财产清偿——这是实践中常有夫妻假离婚以转移财产的根本原因。


四、哪些情况下借款合同无效?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后,进一步详细明确了借贷行为无效的情形,在无效的情况下债务人不需要承担高额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秦嘉泽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业务范围为:1.诉讼: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房产土地纠纷、离婚继承纠纷、债权债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