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了一般会续签,如果不续签单位需要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
如果到期时单位表示愿意续签,但是要降低薪资待遇,属于变相不想续签,员工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实践当中,在续签合同问题上,单位常常采取直接降薪、变更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改变薪资结构拉高绩效提成等方式,这都属于实际有可能降低薪资待遇,员工可以明确的表示不同意以这种方式续签,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
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只有“N”,也就是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秦嘉泽律师团队还常常遇见一种情况,那就是合同到期,单位、劳动者都没有提出续签一份劳动合同,“忘了”。这里要提醒劳动者也要提醒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用工发工资,在法律上认为是双方实际性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因为没有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要在没有合同的这段期间支付双倍工资,这部分工资是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