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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爱霞律师 | 企业让员工待岗,员工能否“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发布者:尤爱霞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90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法律无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待岗。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导致员工无法提供劳动,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向员工支付全额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当地规定执行。可以看出,企业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员工待岗。


员工待岗期间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存在停工、停产或者生产力不足的情况,需要员工待岗,一旦员工起诉,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员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慎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为单位安排员工待岗有时会被法院认定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表现,不会支持员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主张。若员工坚持根据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待岗多时间,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结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境,有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并致用人单位停产、限产……停工限产超过合理期限或约定期限,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需考虑待岗的时间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如果单位一直未向员工提供劳动岗位,要求其待岗,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作为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待岗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待岗期间,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正常发放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当地要求发放生活费。

2.保留企业停产、停业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停工的证据。

3.单位与员工签订《待岗协议》。


作为员工应注意以下方面:

1.判断公司要求待岗是否存在恶意,公司经营是否达到停产、提供的程度。

2.公司是否发出了书面待岗通知书。

3.若公司违法安排待岗,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劳动并要求经济补偿。

尤爱霞律师,河北经贸大学硕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尤其在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劳动法与企业人事统筹,专注于企业用工风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120********4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