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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爱霞律师 | 下雪天路上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发布者:尤爱霞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7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前段时间下雪,朋友圈都在晒漂亮的雪景。下雪路滑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不便。那么路上滑倒算工伤吗?

01 上班途中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看出,上班路上收到伤害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下上班途中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路滑自己摔倒,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02 员工在工作厂区内,到工作岗位途中路滑摔倒致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结合上述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去工作岗位的途中,是从事工作有关的预备性的行为,这时员工摔倒应该认定为工伤。

03 工作中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作场所是指员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及来往各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包括厂区、车间、工作区域内的过道、食堂、卫生间、停车场等场所)。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滑倒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04 单位组织的扫雪过程中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单位组织扫雪是参加公益活动,在此期间不慎摔倒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05 如果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有哪些保障呢?

如果员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以休病假。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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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爱霞律师,河北经贸大学硕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尤其在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劳动法与企业人事统筹,专注于企业用工风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120********4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