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莹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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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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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并征收,是否合法?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3日|分类:拆迁安置 |782人看过


律师答复:

我国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因土地性质不同,行政机关实施征收时所适用的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也是不同的。故,用一个征收决定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并征收的行为违法。

律师解析:

不少被征收人认为,自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标准进行补偿,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但实际征收过程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且即便出现,被征收人想要借此机会获取巨额补偿的可能性也是不大的,反而还有可能因此受损。所以,被征收人在面对自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同一个征收范围时,一定要慎重看待征收方的这个违法征收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和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巨大的损害结果发生。

如,即便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按照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标准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偿协议;后续被征收人在把房屋交给征收方拆除后,征收方也有可能拒绝履行补偿协议,且在被征收人起诉征收方履行补偿协议的行政诉讼中,征收方会以错用补偿标准并侵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主张补偿协议无效,并继续拒绝履行补偿协议。此时,法院会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确定补偿协议效力,若法院认定补偿协议有效,则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将得以保障,但若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则被征收人将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不利的法律后果。又如,在征收方拒绝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被征收人面对该违法补偿决定,可通过提起诉该征收决定违法的方式,来掌握一定的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沟通的主动权、及纠正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并督促其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但具体面对违法的征收决定,该如何处理,被征收人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的相信征收方所做的口头承诺,以免遭受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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