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莹莹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翻建房屋超出证载面积的部分是否予以补偿?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分类:拆迁安置 |1176人看过


律师答复:

翻建房屋面积若超出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地上附属物面积,且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或建房批准手续的,是否予以补偿,主要综合考量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所在地政策性文件、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及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因素。

律师解析: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一般按照被征收人证载房屋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若被征收人在翻建房屋时,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也未有建房批准手续的,则征收方可能不会对被征收人超出房产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予以补偿。原因是,未经法定程序、未依法取得审批,被征收人翻建的超出证载面积的房屋可能构成违法建筑。若对该违法建筑进行补偿,则是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违法行为的默许,和对法治社会的践踏。故,一般情况下,征收方对于具有明显违法情形的、且超出房产证记载面积的翻建房屋,不会予以补偿或不会全部补偿。但除此之外,对于有违法情形、但有客观原因或历史情况的,不排除征收方出于推动征收工作、相应的保护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社会稳定等考虑,给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补助、奖励。所以,当被征收人的房屋存在翻建且无证、无手续的情形时,先不要慌,因为是否能够取得补偿需要参考多种因素。被征收人可以先了解当地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政策,并通过咨询、委托律师的方式,确定相关方案、政策是否对自己有利,是否有取得补偿的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