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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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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项目之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3日|分类:拆迁安置 |3010人看过


导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也属于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开展和具体实施的一种大型征收项目。对该种类型的项目实施征收,除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要遵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修订)》等相关法律规定。今天,本文就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补偿标准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便被征收人了解适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

(一)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四)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五)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六)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搬迁费以及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由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

二、维权措施

国家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若认为其补偿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反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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