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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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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1093人看过


导读: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需依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那么房屋评估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服,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的话,又有谁来承担费用呢?本文今日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的解析。

一、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律师解析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可以明确的是:第一,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一般是征收方,如政府、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第二,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承担,也就是说谁对房屋进行了评估,就由谁来针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评估;第三,若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复核评估结果不服并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的,需要区分两种情形,即如果鉴定结果改变了原评估结果的,则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如果没有改变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那么遇到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被征收人支付鉴定费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沟通,说明不应支付鉴定费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果有必要,被征收人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以便其了解情况并尽快受理被征收人提出的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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