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经过: 郁XX因赌博编造项目,让受害人孙XX投资,后逐渐累计金额到258万元,期间有还款,后无力偿还,受害人报案后被捕。 辩护人针对郁XX涉嫌诈骗罪的庭审情况及事实,发表意见: 一、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返还受害人诈骗款项方面有遗漏。根据郁XX和孙XX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和银行转账记录对比,本案涉嫌诈骗项目总金额为200.63万元,案发前退还诈骗款116.34万元,实际诈骗金额应当为84.29万元。公诉机关统计的返还孙XX75.43万元,遗漏了40.91万元。 二、郁XX借孙XX的款项金额为117.35万元,与郁XX和孙XX一直声称的借款有100多万元比较吻合。 综上,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犯罪金额认定有误,恳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消除疑惑,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被告人郁XX酌情量刑,给郁XX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郁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伍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郁XX对被害人孙XX尚未退赔的经济损失,继续予以退赔;公安机关扣押郁XX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张慧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