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一)事发经过
当事人受校方通知入校开展维修工作,在校内大厅与驻校保安发生争执,保安当场将当事人推倒致其受伤。当事人当日入院治疗,确诊轻型颅脑损伤、肺挫伤、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 7 天。
事后公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保安殴打他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二)维权前期困境
当事人出院后,多次与校方、涉事保安协商赔偿,两方互相推诿责任:
校方辩称保安并非本校员工,物业、安保均外包,学校无赔偿义务;
涉事保安拒不沟通、拒绝承担任何医疗、误工损失;
当事人自行核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近 9000 元,多方沟通无果,维权陷入僵局。
(三)案件核心难点
校方以物业外包、安保二次分包为由,试图剥离自身责任,普通当事人无法理清多层外包、劳务派遣之间的法律边界,极易出现索赔无门、赔偿金额被压低的情况。
二、办案经过
当事人走投无路后,委托郑州张召雪律师全权代理本次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案件,张召雪律师全程主导取证、诉讼、庭审全部流程,核心办案步骤如下:
1. 全面梳理证据链,固定全部侵权事实
郑州张召雪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整理全套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伤情鉴定报告、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出院休息医嘱、误工证明、护理相关凭证,完整固定 “保安履职伤人、当事人无过错、实际产生人身损害” 三大核心事实,杜绝庭审证据缺失风险。
2. 穿透多层外包协议,锁定校方用工主体责任
校方当庭提交物业合同、安保服务分包合同,主张保安属于第三方安保公司派遣,与学校无关。
张召雪律师仔细拆解两份合同条款,结合《民法典》劳务派遣侵权法条,提出关键代理意见:保安在校内管控进出人员、维持校区秩序,属于接受校方统一管理、执行校方安保工作任务,学校是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不能以外包协议免除自身侵权赔偿责任。
3. 精准核算法定赔偿项目,杜绝损失缩水
校方当庭抗辩当事人主张的护理费、误工费标准过高,要求大幅扣减赔偿金额。
郑州张召雪律师严格依据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全额采信票据金额,误工费按农林牧渔行业法定标准核算、主动调低诉求便于法院支持,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全部按照河南省统一司法标准计算,每一笔金额均有司法解释支撑,庭审中逐项反驳校方降价抗辩。
4. 完整提交维权支出凭证,完整主张维权成本
张召雪律师同步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增值税发票,完整陈述当事人因对方拒不赔偿,不得不聘请律师维权的客观事实,完整主张律师费损失,充分保障当事人全部维权支出诉求。
5. 庭审全程专业抗辩,应对被告缺席、校方消极应诉
本案涉事保安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校方全程消极抗辩、全盘否认责任。张召雪律师一人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清晰梳理法律关系、侵权因果、损失依据,完整向法官陈述全部代理观点,夯实案件胜诉基础。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郑州张召雪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一审终审判决:
判令校方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当事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 6797.79 元;
驳回当事人其余过高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校方承担 25 元,剩余由当事人承担。
本案关键胜诉成果:成功打破学校外包免责说辞,认定校方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当事人全部法定人身损失全额得到法院支持。
四、律师观点(郑州张召雪律师原创新颖总结)
观点一:多层物业、安保外包≠用工单位免责,穿透合同表象认定实际管理责任
很多机构、学校、商场会通过物业外包、安保分包转移风险,但郑州张召雪律师指出新颖实务要点:判断责任主体不看合同签约方,核心看工作人员是否受场地使用方日常管理、是否执行场地安保秩序工作。只要保安在校内管控人员进出、接受校方管理,即便存在两层外包,法律上仍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实际使用安保人员的校方,必须承担履职侵权赔偿责任,不能用内部外包协议对抗受害第三人。
观点二:人身损害赔偿严格遵循法定标准,自行协商极易大幅压低赔偿金额
普通当事人和对方私了时,经常不知道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的法定计算标准,容易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克扣赔偿。张召雪律师提示:河南省人身损害每项赔偿均有省级统一行业工资标准,律师可结合住院天数、伤情、医嘱完整核算合法损失,避免当事人自行协商造成财产损失。
观点三:直接侵权个人不对外承担首要赔偿责任,用工单位是第一赔付主体
本案中伤人保安存在明显过错,但法院未判决其直接赔偿。郑州张召雪律师专业解读:依据《民法典》1191 条劳务派遣条款,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优先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对外赔付;用工单位赔付后,可依据外包合同向安保公司、涉事保安内部追责,受害人无需直接向一线工作人员索要赔偿,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难度。
观点四:河南本地司法实践中,人身侵权案件律师费普遍不纳入法定赔偿范围
本次案件律师费未获法院支持,郑州张召雪律师结合河南大量同类判例总结实务规则:现行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仅列明医疗费、误工、护理等项目,未将律师费列为法定损失,若无特殊约定、网络侵权、知识产权等特殊案由,郑州本地法院一般不支持侵权方承担律师费,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合理预期该项诉求裁判结果,避免诉讼期待偏差。
观点五: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维权务必一次性固定完整证据
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送达即生效,无法上诉。郑州张召雪律师提醒此类小额人损案件当事人:庭审是唯一举证、抗辩机会,前期必须完整留存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诊疗票据、合同文件,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防止因证据缺失、法律关系梳理不清导致败诉,错失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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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召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