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李中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李中辉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585人看过
某街道办事处将其“门前三包”的业务承包给某保安公司进行整改。保安公司招用员工时,员工提出与街道办事处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员工究竟与哪方存有劳动关系?
律师解析:
如果员工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劳动合同,则街道办事处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如保安公司,街道办事处均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要看该员工遵循哪方的考勤制度,工资由谁发放,社保由哪方缴纳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以此确定该员工与哪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