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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志文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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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姬志文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372人看过
律师评析
公司注册资本远大于债权人债权数额,但股东因出资期限尚未届满而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也不能以资不抵债为由申请公司破产,但债权人可请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就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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