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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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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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漏马脚,虚假借贷终败诉(完)

发布者:姬志文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457人看过


四月,江城武汉和风细雨,路上行人匆匆忙忙。笔者陪同陈某站在法院门口,雨伞啪啪作响,陈某忐忑的问我:“侯某回来吗?诉讼能赢不?”

庭审中,一切都在按照我们事前制定的策略进行着,笔者一连抛出了三个问题,对方仓促应对,顾此失彼,未成想对方居然在法庭上发起脾气。最终,庭审在吵闹声中结束。

多日之后,笔者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我们对方撤诉了,笔者把这个消息告知了陈某,陈某如释重负,向笔者连连道谢,一场闹剧就此终结了。

笔者认为,首先,民间借贷以出借资金到达借款方,借贷关系生效。侯某虽然有借条在手,有取款流水,但却不能证明已经向陈某交付,故二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生效存疑,且该举证责任在侯某,其不能证明出借款项已交付,则其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其次,本案出借资金为50万元,数额巨大,以现金形式交付本就有违常理,况且侯某在第一笔30万元的取款当日,在他行现金存款5万元,侯某的这一行为更加反常,当笔者问到“为什么不直接出借35万元?还是说,这5万元来自你方取款的30万元?你方究竟出借多少钱?还是说,双方之间根本没有借贷关系,这本是一场虚假诉讼?”侯某面对证据上的瑕疵,支支吾吾,进而老羞成怒,导致庭审的中断,给法官极差的影响,使得法官的心证彻底偏向了陈某一方,也为侯某的败诉、撤诉刻上了浓重的一笔。

最后,笔者与陈某的闲谈间,冷不丁的表露出要将此案投诉到相关监察部门,并且设法让侯某知道了这一消息,最终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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