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一场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有些人一路逆行,为人民的生命安全义无反顾;而有些人心怀鬼胎,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笔者最近就办理了这么一起,“道貌岸然”的借贷诉讼。
一日,朋友陈某急急忙忙的来到律所。“出事了,出事了”,无头无脑的一句话,开始了整个案情的陈述:“我被告了,侯某起诉我,说我借了他50万,可那是赌债,我是答应还,但是目前手头紧,又遇到疫情……,本来协商好了,他突然就起诉了……”
笔者刚泡了一壶茶,茶香扑鼻而来,倒上一杯茶递给朋友,问到:“你们之间有借据吗”,“有,他去年让我签了借条”,“你们之间有转账凭证吗”,“没有,那是赌债,他替我向赌场做保,但是借条上写的现金”,“50万的现金!这不合常理呀”,“是啊,是啊,快帮帮我,这个钱我太冤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放心,真的假不了”笔者安慰道。
办理好了委托手续,笔者去法院调取了侯某起诉的证据材料。经过仔细分析,笔者发现了两处瑕疵。一、侯某起诉的50万,分为两笔银行取款,其中一笔侯某提交的银行凭证,未提交银行流水,这让笔者对该账户的交易明细产生了极大的好奇;二、在侯某提交的银行流水中,笔者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实,侯某取款的当天,在另一账户发生了数万元的现金存款。“侯某在法庭上对此会作怎么的解释了?”笔者心中隐约有了某种期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