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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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资质围标四千二百万工程 姬志文律师辩护检察院撤诉

作者:姬志文律师时间:2026年09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次举报
2026-09-08

案件回顾

2022年,武汉市武昌区某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要约价为4280万元,要约价即中标价、中标价即合同价;投标单位按此报价即为响应要约价,高于或低于此报价均为不响应,作废标处理,最终在合格投标人中通过现场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被告人陈某、刘某获知招标信息后,欲承建该工程项目。二人经人介绍认识了专门帮忙操作招投标的赵某、孙某,四人商量通过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围标的方式承揽该项目,约定工程由陈某、刘某实际施工,中标后按工程总量一定比例支付参与围标公司的费用。陈某、刘某当场支付给赵某、孙某前期费用30万元。随后赵某、孙某分别联系多家建筑公司,支付招投标相关费用,共组织了36家具备资质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

2022年8月开标当天,36家公司全部按要约价报价参与竞标,最终其中一家建筑公司中标。2022年10月,武昌区某建设单位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4280万元。中标后工程实际交由陈某、刘某承建,2023年12月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024年初,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围标嫌疑,陈某、刘某、赵某、孙某四人相继被抓获,羁押于武昌区看守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对四人提起公诉,认为四人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围标并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家属得知后万分焦急,经多方寻访找到姬志文律师介入辩护。

姬志文律师辩护核心

接受委托后,姬志文律师全面查阅数十册卷宗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结合同类指导案例的裁判规则,围绕案件定性这一核心争议展开无罪辩护:

第一,本案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报价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本案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要约价为4280万元,要约价即中标价,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此报价响应,高于或低于此报价均作废标处理。也就是说,各投标人根本没有自主报价的空间,所有投标报价都是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固定价格,不存在"串通投标报价"的可能性。36家公司全部按要约价报价,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而非相互串通的结果。

第二,该类投标行为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未达到入罪所需的"情节严重"程度。串通投标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在"报价承诺法"招标中,即使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都由同一人控制,因所有企业报价相同、均具备承接项目的资格条件、均等待被随机抽中,招标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潜在的选择权,但受侵害程度有限。本案中,被告人按照招标人事先要求的价格承揽项目后,按时完成工程且经验收质量合格,既没有损害招标人的经济利益,也没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其他投标人而言,36家公司中标机会均等,不存在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情形,社会危害性有限,达不到刑事入罪标准。

第三,"报价承诺法"招标方式本身存在瑕疵,不宜将制度缺陷的后果转嫁由投标人承担。招标的本质特征应是择优确定中标人,而"报价承诺法"采用摇号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本质上违背了招标择优的本意,部分省市已明确禁止此类招标形式。在招标方式本身存在先天瑕疵的前提下,投标人借用其他多家符合资质的企业投标,且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不宜以犯罪论处,应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即可。

判决结果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姬志文律师当庭就案件定性问题发表详尽的无罪辩护意见,并提交了同类指导案例作为参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所有投标报价均为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固定要约价,被告人是否实施了"串通投标报价"行为存在重大争议,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法院多次沟通,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串通投标报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四名被告人的起诉。

法院经审查认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四名被告人被依法释放,此前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扣押的财物依法予以返还。

从最初面临串通投标罪的刑事指控,到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获得无罪结果,辩护取得了圆满效果。

姬志文律师提醒

在工程建设领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并非所有围标行为都构成刑事犯罪。串通投标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如果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等固定价格招标方式,投标人没有自主报价空间,也就不存在"串通投标报价"的可能性,此时借用多家资质围标的行为虽然违反行政管理规定,但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即使在常规招标项目中,也需要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只有当串通投标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情节较轻、未造成实际损害的围标行为,一般由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即可。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串通投标类刑事案件,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从招标方式、报价行为、社会危害性等维度全面梳理辩护思路,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姬志文律师,1983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此后在检察院和法院多部门实习、工作,现任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
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
1420120********32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