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萌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国际贸易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海事海商涉外法律知识产权

  • 服务时间:09:00-22:59

  • 咨询热线:13917820693查看

  • 执业律所: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货代企业最不能忽略的5个法律风险

发布者:田萌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185人看过


 

1. 不签合同

说到合同,物流货代行业普遍认识不足。签署合同前,企业应该仔细的检查合同条款,并与自己的操作、供应商确认业务条款均能按约进行操作。至于责任条款,对于那些难沟通却有吸引力的客户合同,企业最起码要把握两点,一是,排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损失,以及明确免责事由;二是,即便承担损失,也应有个赔偿上限。

这两点既符合行业规则,亦可使企业避免坠入无法挽回的局面。合作的目的毕竟是想要双赢,如果承担巨额赔偿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那真的是得不偿失。

如果未签书面合同,企业更应该保存好托书、运输单证、往来电子邮件、聊天工具所留的信息等以补正合同关系。

 

2. 滥用扣货权

我国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认可在货主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具有留置权。但这个是有两个前提的,一是物流企业的当次是作为“承运人”提供服务的,货运代理人是没有扣货的权利的;此外,双方的合同中也未有不得留置货物的约定。

不仅如此,即使物流企业符合法律要件可以留置货物,其对留置货物仍有保管义务,也就是说要找一个适货的地方储存货物,若是货物由此有任何的损坏,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扣货带给物流企业的经济成本和风险都比较大,还是需要慎重。

 

3. 混用【货运代理人】【承运人】身份

身份不同,物流货代企业承担的责任基础亦不同;如果作为货运代理人,物流企业仅需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但如果作为承运人,物流企业需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即无论是否存在过错,物流企业均应对货物损失、延迟交付等负责,除非能够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即便作为承运人,不同的运输方式下物流企业的赔偿责任和免责事由均不同。

笔者建议物流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明确自身的角色,是以承运人身份还是代理人身份承接货物,不同的身份将决定了企业在服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4. 仅有【责任险】没有【货运险】

行业内许多物流企业都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物流责任险,但是投保的责任险不同于货运险,这个险别顾名思义,保的是因责任导致的损失。一旦发生货损,保险公司会考量该损失是否是由于物流企业的责任所造成的。

我在从业过程中见过不少保险公司对于物流企业的供应商、代理人责任是不纳入赔偿范围的。何况,此种保险一般都有一个免赔额和赔偿上限,想要靠保险一劳永逸,其实是不能达到目的。

在国际物流货物流转的过程中,作为货代企业最好建议自己的客户购买相应的货运险。这种保险区别于责任险,投保的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遭受损坏。一般如果客户通过货代企业购买此种保险都会相应的获得免赔豁免,这样也减轻了货代企业的赔偿压力。

 

5. 错把国外客户当成委托方,无视发货人指示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对于多数的物流企业尤其是货代行业并不陌生,虽然近年来关于此类纠纷在海事法院有所下降,但是还是时有发生。

之所以会出现无单放货,是商业运作与法律关系出现了反向。当接到一个指定货时,物流行业觉得自己的客户是国外的买家,收货、放货理应听从国外买家的指示,其实这个商业运作理念是与法律关系相悖的。

从法律关系上讲,下托书的是托运人也就是国内卖家,当货运到目的港时,国外买家要在付款后从卖家手上拿到提单后才能凭提单去取货,货物依提单及其背书而流转,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客户指示。否则,货已运出,国内的卖家是无法督促买家付款的。

对于国外的指定货放货指示,企业应先联系国内发货人,取得他们的同意,再进行操作。

 

面对风险,货代该做什么

风险和收益,是企业发展面临的亘古话题。我们并非鼓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完全的杜绝风险,过度的风险保护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也会造成抑制。

货代企业应正视法律风险,在遇到自己拿不准的操作指示时,多咨询下您身边的法律顾问,避免一些得不偿失的风险。降低风险,愉快赚钱,何乐而不为。

 




田萌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业方向:航运与物流,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

联系方式:13917820693;

tianmeng1120@aliyun.com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1782069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81278

  • 昨日访问量

    23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田萌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