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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徐燕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8次举报


Q:
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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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真的有太多需要法律知识的时候了!很多时候自己明明可以争取更大的权益,但就是因为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最后白白吃了闷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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