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娟律师
王秀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93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潍坊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朱**与山东***进出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王秀娟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6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朱***因与被上诉人山东***进出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初字第1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劳动报酬支付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问题产生纠纷并引发的诉讼。原审应当对被上诉人是否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变更后对合同履行是否产生实际影响等事实作进一步审查,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应予发回重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初字第19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王秀娟律师(联系电话13953618361),九三学社社员,高级职称,山东艾立特律所执业律师,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艾立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2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