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申律师,都结婚十几年了,他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吗?"
这句话,我在做咨询时很多人都和我说过。且语气、神情都非常的笃定。说句实在话:作为夫妻,在感情里,这句话是对的,你们就不应该分你我。可在法律上,"我们"从来不是一笔账,是"你"和"我"两笔账。
不信?我先给你讲一个案子。
01 陈姐的十年
陈姐是我职业生涯早期的一个当事人。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案子,是我后来所有婚姻财富观念的起点。她和其先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留在长沙打拼。从合租的小房子起步,后来两个人一起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十几年下来,公司在业内小有名气,家里两套房、一辆好车,孩子在长沙市一中读书。陈姐是公司的业务骨干,管创意、管客户;其先生管内部管理和财务。在她的观念里,公司是他们俩共同的孩子,家里的资产,自然都是"我们"的。所以,公司的账,她十几年没看过;家里的银行卡,她只留一张日常开销用的。她跟我说过一句话:夫妻之间,连这点信任都没有,还叫什么夫妻?我一直记得这句话。因为我后来在法庭上,亲眼看见它是怎么塌下来的。
02 法庭上,她一个问题都答不上来
发现其先生在外面有了另一个"家"的时候,陈姐撑着提出了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真正击垮她的,是对方拿出来的三样东西。第一样,公司的账本。上面显示,公司不仅没有盈利,反而负债累累。第二样,一份抵押合同。他们名下一套房产,两年前就以"公司经营需要"为名抵押了出去。文件上有她的签字——先生当年说,是笔过桥资金,很快还上,她就签了。第三样,一张借条。另一套房,先生拿出他母亲签名的借条和转账记录,证明当年的购房款是"借款",不是赠与。法庭上,对方律师只问了三个问题。"你说公司这些年是盈利的,请问你是否知道财产在哪里?"她答不上来。因为她从没看过账。"这套房产的抵押,你是否知情、字是否是你本人签的?"“是。但是我当时没看......"谁信?"婆婆这笔购房款,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赠与?"她没有。她只能说当年婆婆给钱时说的是"给我们买房的",谁会想到要立个字据呢?不是她没有理。是她手里,没有一样拿得出来的东西。这个案子打得很艰难。最后我只为她争取到了一部分权益,但和这些年她应得的相比,损失惨重。走出法院那天,陈姐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到今天——申律师,我不是输给了他。我是输给了我脑子里的那个"我们"。
03 法律上没有"我们",只有"你"和"我"
先说结论:在法律上,"我们"从来不是一个整体,它是"你"和"我",两笔账。《民法典》第 1062 条列得很清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等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很多人漏看了它的潜台词——平等的处理权,前提是你知道这笔财产存在。法律承认婚内赚的钱有你一半,但它不会替你知道,钱在哪个账户里、被抵押给了谁。《民法典》第 1063 条又划出了另一边: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第 1065 条留了一个口子:夫妻可以对财产怎么归属做书面约定。写下来的,才作数;没写的,一律按法定规则来。法定规则认什么?认签名,认字据,认转账记录。它唯独不认"我以为"。陈姐家,三样都空着:账没看过,字签了,父母给的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没有说清楚。顺带说一句,法律也留了后手。《民法典》第 1092 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用上这条的前提,还是那句话——你得先知道,有这么一笔钱。
04 谈钱不伤感情
说不清的钱才伤每次讲完这类案子,总有人说:申律师,两口子之间这么算来算去,太伤感情了。我说,你把顺序弄反了。先说清楚,在一起过日子,感情是感情;糊里糊涂过下去,出了事再算,感情就成了筹码。而且这些年我看得越来越清楚:被"我们"两个字伤得最重的,往往不是精于算计的人,恰恰是把心全部交给这个家的人。她们不看账,不是因为傻,是因为信。可信任,解决不了举证的问题。信任是感情的事,边界是法律的事。这两件事,从来不冲突。把家底算清楚,不是防着谁,是让你在这段婚姻里,始终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05 今天回家就能做的三件事认知升级,不能停在道理上。
给你三件今天就能动手的事。
第一,把家底列一张清单。房子、车、存款、理财、保单、公司股权——你知道多少,写多少;不确定的,画个问号。这张清单不是防谁的,是让你先弄明白:这个"我们",有多少是你说得清的。以后家底有变化,随手补一笔。
第二,签字之前,多看三行。贷款、抵押、担保,凡是让你签字的文件,别听一句"公司周转,很快还上"就落笔。白纸黑字在法律上只有一个意思:你同意了。看不懂的地方,拍照,问清楚再签。不懂就问,不丢人。
第三,父母给的钱,把性质写明白。以后父母出钱帮你买房、补贴家用,写一份简单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这笔钱赠与你个人。第 1063 条写得明白: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才是个人财产。就差这一句话,将来这笔钱的命运完全不同。这三件事都不难。难的只是迈出"原来我也该管钱"这一步。
06 写在开篇
我想在我的公众号开一个“婚姻财产护城河”系列,是因为这些年办婚姻家事案子,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姐妹:在婚姻里只会付出,不会保护自己,等到事情真的发生,才发现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她们不是不聪明。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们——婚姻里的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套规则不复杂,可如果你不知道,代价往往很贵。所以我想用最笨也最实在的办法:一篇一篇的写,把这些跟钱有关的事,一件一件说清楚。房子怎么分、股权怎么动、父母的钱算谁的、在家带娃的那几年值多少、万一哪天说不了话,谁替你做主……最好的保护,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懂。不用等成为当事人,才来了解这些。感情的账可以糊涂着过,法律的账,必须清楚地算。愿你在婚姻里,既有爱人的勇气,也有护住自己的底气。
如果你也正被家里的账困扰着、不知道从哪里理起,可以先来找我聊一次。很多时候,把家底理清楚,人就踏实了。
申玉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