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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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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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年家庭主妇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533人看过


在我国目前的家庭中,经常出现妻子放弃工作后全权承包家务事,成为一个全职太太的情况。如果将来离婚了,妻子能因为自己是全职太太这件事而向丈夫索取赔偿吗?近日,武汉著名离婚纠纷律师向大家提供了一份案例。

方某胡某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双方结婚三年后开始产生矛盾,并分居两年,孩子胡某生活。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孩子归方某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胡某认为,婚后胡某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方某对于家务事和孩子几乎从不参与,同时,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为方某母亲名下房屋装修,故赔偿精神损失共计1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双方分居已两年,可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胡某要求的补偿款,因胡某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基于保护胡某合法权益的目的,考虑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双方经济情况酌情决定。最终,法院判决方某胡某离婚;孩子由胡某抚养,方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给付胡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
    武汉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律师表示,无论婚姻关系中为何种家产制度,夫妻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家务劳动所产生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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