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的家庭中,经常出现妻子放弃工作后全权承包家务事,成为一个全职太太的情况。如果将来离婚了,妻子能因为自己是全职太太这件事而向丈夫索取赔偿吗?近日,武汉著名离婚纠纷律师向大家提供了一份案例。
方某与胡某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双方结婚三年后开始产生矛盾,并分居两年,孩子随胡某生活。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孩子归方某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胡某认为,婚后胡某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方某对于家务事和孩子几乎从不参与,同时,双方曾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为方某母亲名下房屋装修,故赔偿精神损失共计1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双方分居已两年,可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胡某要求的补偿款,因胡某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基于保护胡某合法权益的目的,考虑到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双方经济情况酌情决定。最终,法院判决方某与胡某离婚;孩子由胡某抚养,方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并给付胡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
武汉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律师表示,无论婚姻关系中为何种家产制度,夫妻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家务劳动所产生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