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作为普通的公民参与到各种社会活动中,这是企业家的个人身份,另一方面,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参与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中,这是企业家的职业身份。而我们所说的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是从后者进行审视的,是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刑事犯罪风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立法和司法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日益严格,而当前大量企业在经营、融资、管理等活动中依然存在许多违规的行为,这都给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企业家带来了刑事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如果防控不当,就有可能转化为刑事犯罪,从而会给企业家和企业都带来严重后果。
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刑法干预早期化、扩大化、能动化的整体趋势,对企业家创设了许多新的刑事法律风险,刑法修正案八、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公司企业,创设了许多新的罪名,或者是在原有罪名的基础上增加了单位犯罪主体责任,实际上都意味着立法层面越来越重视创制针对公司企业的刑事责任。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法律风险的高端形态与最终形式,同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不同,刑事法律风险应当成为企业家在经营管理企业时的“红线”和“禁区”。必须杜绝或消除所有可能引发刑事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先进的刑事合规理念为引导,构建起强有力的企业风险内控机制,方能有效规避企业刑事犯罪风险,防止企业家触犯刑事法律,成立刑事犯罪,这不仅是为了保护企业家个人更是维护一个企业有序发展的必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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