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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置业预算表的性质认定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687人看过

置业预算表(或置业计划书),是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由开发商统一制作并交购房者填写,用以确定双方初步交易合意的格式文书。置业预算表一般具有如下三个特征:一是体现合意性。虽然置业预算表为开发商单方制作且内容格式固定,但却包含了买卖双方就购买特定房屋的初步磋商合意,因此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二是内容明确具体,且具有指向性。置业预算表中一般都包括房屋位置、价款及付款方式、税费构成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部分内容,且能直接或间接判断或推断双方将依照这些内容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是职务代理行为普遍。置业预算表多由开发商的置业顾问或销售代表与购房者共同签署,一般没有加盖开发公司的公章,签署的地点一般在开发楼盘销售地点或代理销售处。基于置业预算表性质的不确定性,司法实践中对其是否属于预约合同认定不一,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若出现开发商擅自推翻置业预算表约定内容时,购房者大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难以获得基于合同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保护。


多数学者认为,签约置业预算表实质上是早期商品房销售市场通用的认购书、订购书等文本的一种变体,其目的在于及时确认买卖双方的初步交易意愿,并最大程度地促进和保证交易的最终达成,本质上是双方规避交易风险的一种措施和形式。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签约置业预算表一般会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计算、认购时间及签署契约的时限等内容进行约定,是对买卖双方对特定房屋达成购房初步合意的确认,产生对买卖双方签订本约义务的约束力,符合上文论述的预约合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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