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七:请问公式来源和变量来源指的是什么?
答:公式来源和变量来源主要用于控制民事起诉状中“事实”的披露广度。
公式来源和变量来源针对的主要是金钱给付之诉,在该类案件的“事实”中,应当披露计算出请求给付金额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的事实来源,以及与得出计算结果所需变量相关的事实。
比如原告向被告主张100万元的违约金,除非被告对该请求没有异议或原告有证据证明双方对该100万元违约金的事实进行了确认,法庭一定会审查这100万元的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以及利用该计算依据计算违约金时所使用的每一个变量。例如,原告提起的是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涉的买卖合同约定“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日向卖方支付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该条款实际约定的是一个违约金计算公式即违约金的确定方法,这个约定就是所说的“公式来源”,其必须向法庭披露,否则违约金的金额无法确定。另外,只有一个违约金计算公式,仍然不能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依据这个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 欠款金额*0.0001*欠款日期=(应付款-已付款)*0.0001*(截止日期-应付日期),要确定违约金金额还必须明确“欠款金额”“欠款日期”,要确定“欠款金额”要明确“应付款”金额和“已付款”金额,要确定“欠款日期”要明确货款的“应付日期”和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上述的“欠款金额”“欠款日期”“应付款”“已付款”“欠款日期”“截止日期”“应付日期”,就是所说的“变量来源”,这些事实也必须在民事起诉状的“理由”中进行披露。
只有“公式”和“变量”都确定了,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才能被固定下来。法院要支持这项请求,必须要用到与“公式”和“变量”相关的事实,如果这些事实原告没有证据证实或法庭没有查实,裁判就会因缺乏事实依据而被撤销。
所以在计算诉讼请求金额的时候,不能完全交由当事人,务必要亲自进行计算和复核,因为只有亲自以数学的标准进行审查,才可能准确知道你的每一步需要哪些证据和依据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民事起诉状“事实”的广度和范围,才知道被告会抗辩哪些事实,法庭会审查哪些事实,你要对哪些事实进行举证或做好举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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