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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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185人看过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出现如何判定抚养权,另一方如何履行抚养义务,是否要支付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支付多久这些问题就变成了夫妻双方都关心的问题。

首先,如果离婚时确定一方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并不意味着和子女断绝了关系,因此无论是哪一方都还是需要对孩子负起相应的责任。在抚养费中,会包括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的相关协议,但这并不妨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子女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内容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变化包括支付抚养费的时间长短和费用的多少。而抚养费的具体界定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分为按月给付或者一次性给付,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读实际情况选择按年给付或者按具体收入情况给付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在一般情况下是自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也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缩短或者延长,比如子女成年后仍不能独立生活或者子女满16周岁后有自己的经济来源等。

最后,出于照顾子女健康的考虑,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数额过少或者不明确时,是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或者父母申请减免抚养费的,在引起变更的情形消失后,抚养费也应该恢复至原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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