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碰车30 吴安心
咨询人问:
房屋公墙纠纷。我于2011在镇街道上买的房其中有一面墙是原房主与隔壁的协议签订的公墙,隔壁的房子已经做好了,公墙也是隔壁做好的。原房主与隔壁签订协议:公墙的拥有全是原房主,两家都有使用权,以后原房主做房可以全部直接使用。之后我在原房主手中给房子买了下来,等到我想做房子时隔壁的跟原房主有纠纷,隔壁只让公前面的9米后面的5米不让使用了。《前面的的9米是房主的。后面5米是隔壁的》我找原房主原房主就是一拖再拖都3年了,现在的态度是不与理会我应该起诉谁,怎么起诉,3年没有做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其他律师观点一览:你可以起诉原房主。
我的意见:
仅从你单方陈述来看,首先,“原房主与隔壁签订协议:公墙的拥有全是原房主,两家都有使用权,以后原房主做房可以全部直接使用。之后我在原房主手中给房子买了下来”。原房主对公墙有所有权、使用权。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你方从原房主买得房屋,自然也取得了公墙的所有权、使用权。
其次,“隔壁只让公前面的9米后面的5米不让使用了。《前面的的9米是房主的。后面5米是隔壁的》我找原房主原房主就是一拖再拖都3年了,现在的态度是不与理会”。隔壁邻居已知晓原房主已将房屋买给你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你方已是公墙法律上的所有权、使用权人。
第三,你可以到法院起诉隔壁邻居,要求确认你对公墙的所有权、使用权。
最后,以上意见仅根据你单方陈述作出,没有审核分析其他证据材料,仅供参考,不能作为你方处理本案的最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