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樊小慧儿”发文控诉老公出轨一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还引出了“王宝钏挖野菜的梗”,甚至许多网友都认为网红樊小慧儿就是现实版的王宝钏。
樊小慧的丈夫是一名守边战士,樊小慧是一名军嫂,平常独占在家照顾孩子和家庭。樊小慧为了贴补家用曾在工地上卖盒饭,后来因发生活小视频而走红网络。她美丽善良、贤惠能干又积极向上的网络形象吸引了广大网友,被称为“最美军嫂”、“最美工地厨娘”。
然而今年10月25日,樊小慧突然发文控诉老公出轨。根据樊小慧晒出的证据来看,丈夫在回家探亲之前和小三一起去方特世纪欢乐园游玩了一圈,这也与二人的动态是互相印证的。原来,樊小慧用心经营的爱情和家庭早已支离破碎,丈夫早已变了心,对妻子的联络充耳不闻,哪怕是在儿子生日当天。
原来,樊小慧和丈夫结婚八年期间,只见了四次面。八年丧偶式婚姻,没有婚姻,独自一人抚养孩子长大,婆婆不待见,也没有娘家人。樊小慧苦苦坚持,没有等来圆满,等来的反而是背叛。
一时间,樊小慧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大家一股脑的站在了樊小慧这边,纷纷斥责其丈夫的行为,甚至有网友问:樊小慧的老公和小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
不构成。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很显然,上述条款保护的对象是军人,樊小慧不是军人,因此,她老公和小三并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能被法律惩罚了吗?也不是,他们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面就包含三种情况:
1、有配偶者重婚:就是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他人结婚;
2、相婚者重婚: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况;
3、实践中还隐藏着第三种情况: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
因此,如果樊小慧的老公和小三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话,那就有可能触犯刑律,不排除被以重婚罪公诉的可能,但需要注意的是有证据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那么,樊小慧应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因此,如果樊小慧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弥补的情况下,可以与其配偶协商解决婚姻问题,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则应当保留证据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何抉择是樊小慧的自由,也希望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坦诚面对,慎重处理双方的婚姻家庭问题。作者也看到樊小慧的最新表态:自己不会恋爱脑,为了孩子自己会好好处理,我们也相信以她的智慧会妥善处理此事,同时作者也相信广大网友不会因为个别事件而减少对军人家庭和广大军嫂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