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个投资者具备以下条件时即获得股东资格:(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2)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收公司章程约束;(3)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4)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6)在工商机关登记为股东;(7)实际享有财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
二、认定股东资格原则
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遵循“从严”原则。
三、认定实际股东具有股东资格的原则
1、对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实际股东的股东资格不予确认
2、实际出资不能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标准。
3、可以按照股权代持协议确认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
4、可以根据相关证据认定事实上的股权代持关系
5、股东资格的争议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该采纳“形式说”的理论来认定股东资格,遵循外观注意、公示注意、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