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签订后当日即履行的并不多见,一般都是约定履行期。特别是款额巨大的,都要分期分批履行。而具体履行的标志实际是划出款项的记载,通常有进帐单,银行则以其借款借据作为贷款已划出的标志。实践中,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作为贷款义务已经履行的标志,应当不会存在争议。人民法院处理此类借款纠纷案件,也都是实际履行确定履行日期和借款期限的起算点。为避免将来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日期、履行方式,比如以借款借据作为贷方具体履行合同的依据,即能够避免产生争议,尽可能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签订后当日即履行的并不多见,一般都是约定履行期。特别是款额巨大的,都要分期分批履行。而具体履行的标志实际是划出款项的记载,通常有进帐单,银行则以其借款借据作为贷款已划出的标志。实践中,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作为贷款义务已经履行的标志,应当不会存在争议。人民法院处理此类借款纠纷案件,也都是实际履行确定履行日期和借款期限的起算点。为避免将来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日期、履行方式,比如以借款借据作为贷方具体履行合同的依据,即能够避免产生争议,尽可能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