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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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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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刷单入刑案宣判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431人看过

随着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法官法槌的落下,标志着一起“刷单入刑”案被法院宣判了,同样这也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的案件。

6月20日上午,该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随着案件的宣判,有人可能仍存在着疑惑,究竟“刷单炒信”行为是怎样在运行?下面京益律师就结合本案给你分析一下。

本案中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电商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提升电商平台店铺的销量和信誉,从而欺骗电商平台的买家。

2016年3.15晚会上,刷单产业的平台化运作已经正式进入公众的视野。刷单者赚取暴利,损害了电商平台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对此工商部门通过行政处罚的形式来惩罚。但由于处罚的金额上限是20万,所以还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刷单行为,以至于一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的审理不仅使全国首例个人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牟利案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且还向社会公示了炒信刷单的行为完全可以被追究刑责,对社会公众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随着网购的流行,我们的网购环境也同样需要净化,互相刷信的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判断,也容易带来交易风险。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则不仅对消费者个人消费产生影响,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阻碍。这次用刑罚惩治刷单组织者的案件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我国法治事业建设的又一次进步。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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