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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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国际300178过往违法披露索赔提示:索赔时效已不多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8次举报

202255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查明,腾邦国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腾邦国际处罚1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1725日至2021121日之间买入腾邦国际股票(300178),并且在20211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试图挽回部分损失。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需要提醒的是,针对该起处罚违法侵权行为的索赔时效预计11月届满,期满后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腾邦国际主营业务是以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为主,并提供酒店预订、商旅管理和旅游度假等服务的综合商旅服务。

腾邦国际股票于2022622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这并不影响投资者就损失起诉索赔的。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