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当大家都在迎接新年时,潍坊寿光市公安局抓获了两名特殊的嫌疑人侯某、韩某。他们并非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员,却受利益驱使,按照上线远程指挥,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被骗资金,短短数日就流窜多省作案,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到手的“报酬”没捂热,反而身陷囹圄。这类为诈骗团伙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行为,正是司法实践中严厉打击的“跑分”犯罪。
很多人误以为“只是帮人取个钱、转个账”,不参与诈骗核心环节就不会犯罪,实则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其提供资金转移、取现等帮助的,属于共同犯罪,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辩称“不知道是诈骗资金”,司法机关也会结合其行为模式、获利方式、认知能力等综合判断,只要存在明显异常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就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在此提醒,面对“低风险、高回报”的转账、取现兼职,务必提高警惕。无论是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帮他人走账,还是线下收取现金后转存指定账户,都可能成为诈骗团伙的“资金工具人”。一旦涉案,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银行账户还会被冻结,影响正常生活。遇到此类兼职邀请,要坚决拒绝,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