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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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公司犯罪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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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2600余克,无自首无立功仅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发布者:赵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毒品犯罪 |34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嫌疑人贩卖毒品2600余克,无自首无立功是累犯的前提下,仅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裁判文书:

被告人王X伙同被告人郝红胜共同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处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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