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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产类犯罪解析

发布者:艾阳阳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7日|分类:知识产权 |551人看过


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日益增多,制假售假活动活跃,犯罪呈现链条和网络化,行业性、区域性、领域性制假售假现象突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也多集中在日化用品、妇幼用品、服饰箱包、汽车配件、打印耗材、机电建材等领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具有“(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刑法上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居多。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一种商品”一般指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具有“(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等情形,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该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如下情形“(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应当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的“明知”。该罪条款中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针对商品尚未销售或者仅部分销售,司法解释将该类情形作犯罪未遂处理:(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其他罪名条文如下。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近期发生多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件,其中不乏国内烟酒类领域的知名品牌,也确实有部分涉案人员并不清楚其经营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渠道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就成了判断是否“明知”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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