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A,性别:女,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B,性别:男,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于洪区吉力湖街******房屋,房产证号为:******** ;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了使本案顺利审结并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予以支持。若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沈阳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