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龙岗法院日前受理一宗因中奖千万引发的纠纷案。李某与利某离婚后发现前夫中千万大奖,利某为独享大奖与其胞弟策划了“兄弟争房案”,李某发现后将前夫诉至法院。
李某的诉讼缘于其与被告前夫利某的离婚纠纷。李某与利某2010年登记结婚,2013年底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李某在收拾个人物品准备离开时,发现家中竟藏有巨额购房发票。原来利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了福利彩票大奖1200万元,利某将该笔奖金转账给了胞弟,并授意其用该款购买了位于公园大地的房产,房产登记在利某名下。
中奖和买房的事被李某发现后,利某弟弟于2014年1月向龙岗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要求确认位于公园大地的房产为自己所有。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园大地的房产为利某弟弟所有,并依法作出了裁决,该裁决已生效。李某发现利某故意隐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后,遂向利某所在地的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福利彩票奖金、公园大地的房产等。
龙岗法院立案部门经认真审查,认为此前所办理的利某与其弟之间的所有权确认之诉,涉嫌虚假诉讼,侵害了李某的合法利益,遂于依法受理了原告李某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受理的首宗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增的一项内容,目的在于遏制侵害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发生,保障未能参加原审诉讼的案外人的合法权利。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对于此种行为,我国《婚姻法》第4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都规定了惩处和救济措施,保障另一方在知道之日起的两年内,都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被隐藏的财产,并且适当多分或全部获得财产。而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受理女方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也是正确的,民诉法的该处新规定,将从程序法的角度保护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以往诉讼无门的尴尬局面。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也以条文的方式规定了夫妻间的忠实、诚信义务。目前,国内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婚姻似乎已经变成了以契约或财产作为纽带的共同体,夫妻间相互扶助、忠诚、互爱等优良传统,已变得荡然无存。在此,曹律师呼吁婚姻当事人不应只看到《婚姻法》关于夫妻间财产处理的规定,而更应了解《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和所倡导的夫妻间应有之忠实、互爱等义务,为构建和谐家庭而付出自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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