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是香港人,其6名兄弟姐妹均居住在广州。邵某的父亲及母亲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去世,遗留下广州市荔湾区的一套房产。邵某原本想与其余兄弟姐妹通过公证继承的程序继承上述遗产,但因为邵某的一名哥哥和一名弟弟分别在1974年和1958年下乡后失踪,所以导致无法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而且,在商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邵某与其他继承人也发生了争执。后来,邵某找到曹律师,要求协助处理此事,曹律师在全面分析案情后,提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继承遗产及进行分配,并且建议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失踪人员致送起诉材料,并且由法院来指定失踪人员应继承遗产份额的代管人。曹律师通过引导邵某举出证据证明邵某对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成功的为邵某争取到50%的房产份额,并且通过由其他继承人购买邵某份额的方式来让邵某获得了应得的财产,免除了邵某在香港定居无法管理遗产份额的后顾之忧。